申请条件
过去5年有至少3年经商或高管经验; | ||
每个提名人至少投资50万加币,GTA(大多伦多地区)内100万加币 | ||
每个提名人至少80万加币净资产,GTA(大多伦多地区)内150万加币 | ||
如购买已存在的公司,申请人必须在过去12个月做过商务考察; | ||
如有需要,企业家的一名合作伙伴也可以提名; | ||
在提名永久居民前,企业家和/或合作伙伴需要在两年内达到这项计划的最低标准 (包括语言达到CLB5); | ||
给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至少2个全职工作; | ||
投资者必须在安省积极参与管理企业,并保证在提交省提名申请前,在安省居住的时间不低于整个项目管理期间的75% |
申请流程
商务考察,选择投资项目 | ||
制定商业计划并递交申请 | ||
面试并发放工作签证 | ||
开始经营投资 | ||
收集资料,等待符合条件的申请 | ||
递交提名,获得提名证书 | ||
申请移民 |
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2239号